特此通知布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通知布告内容的实在、精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录、性陈述或者严重脱漏。
2013年4月27日
本通知布告于本公司网站、联交所网站及深圳证券买卖所网站,以供浏览。
董事会
2013年4月26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无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子公司,称为本集团)在东莞市与东莞市及相关区、镇人民签订了一系列投资合作备忘录(备忘录),据此本集团拟在东莞市范畴内投资(1)中集松山湖项目:位于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手艺财产开辟区南部金多港地域,估计占地面积约530亩,拟投资总额将达到约60亿元人民币,拟扶植包罗集装箱总部、立异成长核心、研究总院、培训学院、集装箱板块营业总部等多个功能区;(2)中集现代物流配备制造项目:位于东莞市凤岗镇,估计出产用地约1458亩,分析配套用地约80亩,拟投资总额将达到约70亿元人民币,拟规划扶植集装箱出产线,建成后总产能将达到约75万TEU/年;以及(3)中集公用车制造项目以及中集车辆园项目:位于东莞市望牛墩镇,估计占地面积别离约600亩及300亩,拟投资总额将别离为30亿元及20亿元,将打形成集研发、检测、发卖、贸易办事为一体的公用车财产系统,成为辐射华南地域的专业一站式商用车办事园区。
该等备忘录仅为相关投资合作的指点与框架性文件,不具有任何法令束缚力,各项目均须在签订该等备忘录后,与地点地告竣共识后另行签订具体的投资和谈,本公司届时将履行内部审批法式以及取得其他相关监管机构的核准(如需要),而且会根据相关的法令、律例(包罗但不限于《结合买卖所无限公司证券上市法则》、《深圳证券买卖所股票上市法则》)履行相关的披露和通知布告法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股份无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