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运通知布告称,公司接到相关部分转来的青岛海事法院签发的《(2013)青海法保字第234-1号协助施行通知书》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无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和司法划转通知》:青岛海事法院根据《(2013)青海法保字第234-1号民事裁定书》,于2013年8月16日将本公司控股股东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无限公司(下称大新华物流)持有的公司267,178,476股限售畅通股份(证券代码600751)及孳息予以冻结,冻结刻日为2013年8月16日至2015年8月15日。
值得留意的是,在披露本次股权冻结之前,天津海运于20日晚间发布了定向增发方案。按照定增方案,天津海运拟非公开辟行A股股票的刊行数量不跨越344827.59万股,刊行价钱为3.48元/股,本次刊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跨越120亿元,用于采办10艘VLCC油轮、4艘LNG船,残剩部门弥补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