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4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平安出产尺度化考评办理法子》(交安监发〔2012〕175号)和《交通运输企业平安尺度化考评发施法子》,厦门港务海运无限公司等4家向我厅提交交通运输企业平安出产尺度化二级达标考评申请,并委托厦门航运买卖所(二级考评机构)进行考评。我厅进行了核查,并于2016年3月2日至3月 8日在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进行了7天公示,公示期满未收到。经研究,决定向上述企业核发交通运输企业平安出产尺度化二级达标品级证书(具体名单附后),证书无效期为2016年3月9日至2019年3月8日。
厦门口岸局:
证书无效期内,达标企业每年应进行自评,并在次年1月20日前将年度自评演讲通过平安出产尺度化消息办理系统报省交通运输厅。证书无效期届满前3个月,各相关企业应向省交通运输厅申请换证。以上事项请奉告相关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