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8月,财务部和国度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澎湖海上直航营业相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自2007年5月1日起,对海峡两岸船运公司处置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澎湖海上直航营业在取得的运输收入免征停业税。
这些船运公司在2007年5月1日至文到之日已缴纳应予免征的停业税,能够从当前应缴的停业税税款中抵减,年度内抵减不完的能够予以退税。
市地税外税说,本来这3家金门籍船运公司已缴纳本年5月至7月属于免税范畴的直航运输收入停业税8935.2元,厦门地税外税核实环境后,顿时按政策为3家公司打点了退税。
本报讯(林润 余娜 吴翼翔)厦门地税外税为3家处置两岸直航营业的金门籍船运公司打点了停业税退税。这在我市仍是头一遭。
这3家公司是坤龙航运股份无限公司、金厦海运股份无限公司、大荣海运股份无限公司。